2.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清理不合理收费,免收注册登记费,建立健全促进服务业和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体系,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完善和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的税收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各类群体就业。
3.金融支持政策。加强宏观信贷政策指导,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和自主创业,落实促进小型微型企业贷款的财税支持政策。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提高放贷额度,拓宽放贷覆盖面,建立政策监测评估机制,切实提高政策落实效果。
(三)深入推进创业带动就业。
1.完善和落实各项创业政策。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全民创业组织领导、政策支持、创业服务、创业培训和工作考核五大体系。完善并落实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补贴、场地安排等创业扶持政策,改善创业环境,降低创业成本。
2.精心培育创业主体。积极搭建创业载体、创业融资、创业培训、创业政策四个平台,提升创业园区(基地)孵化功能,建设认定一批示范性创业园区(基地),全面推进创业型城市建设,强化创业支撑,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引领作用。精心培育活跃的个体工商业主、务实企业家、具有创新精神的科技型企业、经纪人和创业指导师五支创业队伍。
3.提升创业服务质量。健全创业培训体系,开展有针对性的创业培训,引导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开设创业培训课程,不断提高劳动者创业能力。健全创业服务体系,为创业者提供项目信息、政策咨询、开业指导、融资和人力资源开发、跟踪扶持等服务。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弘扬创业精神,树立一批创业典型,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
(四)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1.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的首位,实施岗位拓展计划,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中小企业就业。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创业教育和培训。统筹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支持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和职业培训,鼓励科研项目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大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和其他长期失业青年的援助力度。建立以实名制为基础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制度,做好求职就业互联网服务。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