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以区域联防联控机制为保障,稳步推进“净空工程”。
在继续推进城市集中供热,集中供气、“城中村”改造以及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大力推进“净空工程”,具体内容是:
1、加快清洁燃料置换进程,取缔禁燃区内剩余燃煤锅炉并更换天然气、电等清洁燃料;
2、继续巩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对露天烧烤、建筑扬尘、燃煤大灶等加大部门联合执法整治力度,防止污染反弹;
3、严格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加强机动车尾气检测工作,严禁尾气检测不合格车辆通过机动车年检并上路行驶。
通过整治,确保市区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平均浓度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良好天气比例稳定在90%以上。
(三)以完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为抓手,全力实施“减排工程”。
认真贯彻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充分发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作用。一是开展规划环评,调整产业布局;二是严把准入门槛,调整产业结构。一方面提前介入、优化服务,大力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化服务业及全市重点项目;另一方面严格限制不符合排放标准、不符合减排要求、不能保证环保投入和治污工艺不成熟的“四不项目”,引导经济结构调整。特别要加强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确保环保基础设施与主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园区内企业必须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要加强重点行业脱硫脱硝设施建设,落实工程减排项目,逐年完成减排任务,促进产业优化升级。要提高污染源在线监测运行效率,为运用“物联网”实时监控污染物排放创造良好条件。加强现有环境监测设备的提质升级,适时开展社会关注度高的PM2.5、臭氧、一氧化碳等的监测和预报。
(四)以促进企业清洁生产、加快循环经济发展为导向,大力实施“清洁工程”。
努力加快传统产业新型化,新型产业清洁化,清洁产业循环化步伐,实施节能节水工程,关闭、搬迁、改造污染企业,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工业企业“三废”处理率,确保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0%以上。加快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进度,保证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率达到100%。对实施搬迁的工业企业原厂址进行恢复性治理,杜绝搬迁遗留污染问题。要加大鼓励循环经济和循环产业的发展壮大,促进优势产业向生态环保方面集聚,努力实现园区产业循环化,循环产业链条化。
(五)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出发点,重点推进“健康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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