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文化建设工程2件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政办发〔2012〕82号 2012年3月23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2012年甘肃省农家书屋建设实施方案》、《2012年甘肃省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2年甘肃省农家书屋建设实施方案
(省新闻出版局 二○一二年三月)
一、项目背景
2005年,我省农家书屋工程建设试点工作取得成功,受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截至2011年底,全省共建成14930个农家书屋,覆盖全省88.6%的行政村,极大满足了农村居民的文化需求。根据省委、省政府和新闻出版总署的要求,2012年我省农家书屋要实现行政村全覆盖。
二、目标任务
2012年5月底前,在全省建成1930个农家书屋。
三、实施范围
14个市州的相关县市区。
四、工作要求
(一)出版物配置标准化。每个书屋配置图书1200种左右、不少于1500册,报纸期刊不少于20种、音像制品100张(种)。其中,帮助农民脱贫致富的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农村实用技术类出版物占30%,农村医疗卫生类占10%,文化教育类占30%,政治、法律、青少类出版物占30%。少数民族地区特别是甘南藏区,根据群众实际需求,按照配置标准选配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物。
(二)布点科学。农家书屋建设提倡资源整合,尽可能选在农户相对集中,附近有学校,文化氛围比较浓厚,有阅读需求且借阅方便的地方。要考虑与村党员活动室、农业技术培训站、体育活动场地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资源整合建设,最大限度发挥书屋效能。书屋面积一般应不少于20平方米。
(三)管理人员配备合理。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并有固定的兼职或专职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热爱公益事业,在村民中具有较高威信,本人愿意且有能力管理好农家书屋。同时,要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担任农家书屋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