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单位:市卫生局 市环保局 城区环卫处
工作要求:加强城市垃圾处理厂建设和管理,建设垃圾中转站,完善垃圾收运系统,防止二次污染;在县区推广“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置”的垃圾处理模式,提高各县区生活垃圾收集率、清运率和处理率。由市政管委会提供城区、各建制镇生活垃圾收集、运送至生活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及处理率的实证材料;市环保局提供城市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及处理后的监测数据。
(2)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且无危险废物排放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 任 人:赵晓宁
配合单位:市卫生局 市政管委会
工作要求:各医院产生的危险废物按规定集中转运到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由医院出具相关处置证明材料;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置或者综合利用,工业危废由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由市环保局提供辖区内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处置及综合利用量和无危险废物排放的实证材料。
15、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1平方米/人
牵头单位:市园林局
责 任 人:王建宝
配合单位:市统计局 林业局
工作要求:加大投入,加强城市园林、绿地绿化美化。由市园林局提供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的实证材料,提供城市绿地的面积及分布情况。
16、环境保护投资占GDP的比重≥3.5%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市发改委
责 任 人:魏继平 马安全
工作要求:重视对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负责提供相关资料。
17、城市化水平≥55%
牵头单位:市住建委 市统计局
责 任 人:李易新
工作要求:加强对城市的管理和建设,确保城市建设的有序和谐,负责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
18、采暖地区集中供热普及率≥65%
牵头单位:市政管委会
责 任 人:杨立新
配合单位:市住建委
工作要求:加大城市集中供热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提供相关资料。
19、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90%
牵头单位: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大同城调队
责 任 人:白永珍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 市广电局 市环保局 市教育局
工作要求:把环境保护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我市近年来生态环境建设保护成就,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调查公民对环境的满意率。由市委宣传部统筹各新闻媒体负责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报道,市电视台负责制作我市生态市创建工作的专题片。由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大同城调队负责提供现场问卷调查统计结果和问卷调查表。
(二)制度保障。
1、实行工作调度联席会议制度。
生态办按照领导组的工作部署,不定期召开创建工作联席会议,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程以及向各成员单位布置的年度工作计划,对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调度,总结经验教训,研究解决问题,务求工作抓实抓透。
2、实行目标、指标、任务考核制度。
将创建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区,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之中。做到每一项指标都有责任部门,每一项任务都落实到具体单位,形成一对一负责,环环相扣的责任目标保证体系。各有关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确立此项工作的分管领导、承担部门或科室以及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
3、实行阶段总结、上报制度。
各牵头单位及任务承担单位每年向市生态办提交一份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内容、项目进度情况、存在问题、下步计划等。平时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沟通或提交工作简报,重大问题直报领导组研究解决。
(三)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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