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沈阳市沈阳经济区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沈政办发〔2012〕2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我市沈阳经济区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沈阳市沈阳经济区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其主要职责是:制定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及示范基地建设的相关政策,审批示范基地建设方案,组织推荐会计师事务所进入示范基地,协调解决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顾春明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刘润田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长
田家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勇 市财政局局长
成员: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服务业委、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大东区、东陵区(浑南新区)、沈北新区政府的相关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