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软环境建设先进单位的通报
(沈政发〔2012〕2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认真贯彻落实“抓环境促提升”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环境创最佳、服务争一流”的工作主题,扎实推进软环境建设,着力解决影响软环境建设的突出问题,全市软环境建设成效显著,为加快打造北方最佳投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表彰先进,推动全市软环境建设不断深化和全面提升,市政府决定,授予和平区政府等30个单位“沈阳市2011年度软环境建设先进单位”称号、市消防局等28个单位“沈阳市2011年度软环境建设先进基层单位”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要向受到表彰的单位学习,紧紧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创新、提升文明、改善民生”四项重点工作,以实现便企利民为方向,以开展“百千万”活动为载体,以服务创一流为目标,更加主动地服务发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推动全市软环境建设全面持续提升,为完成“五大任务”、实现“三大目标”、建设实力沈阳、活力沈阳、宜居沈阳、文明沈阳、和谐沈阳,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沈阳市2011年度软环境建设先进单位名单
2沈阳市2011年度软环境建设先进基层单位名单
二○一二年四月八日
附件1
沈阳市2011年度软环境建设先进单位名单
(按得分多少排序)
和平区政府、沈河区政府、沈北新区政府、市公安局、市财政局、于洪区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铁西区政府、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工商局、市城市建设管理局、沈阳供电公司、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大东区政府、市行政审批办、市卫生局、皇姑区政府、市政府办公厅、苏家屯区政府、市执法局、市环保局、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水务集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房产局、市交通局、市农经委。
附件2
沈阳市2011年度软环境建设
先进基层单位名单
(按得分多少排序)
一、直属重点单位(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