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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律师协会关于增补深圳市律师协会纪律与惩戒委员会听证评议团候选人的通知

深圳市律师协会关于增补深圳市律师协会纪律与惩戒委员会听证评议团候选人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根据《深圳市律师协会纪律与惩戒委员会听证评议团组成办法》第四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听证评议团候选人人数最低不少于五十名。如听证评议团候选人少于五十人的,由市律协纪律与惩戒委员会按规定程序补足至五十人或者五十人以上。市律协纪律与惩戒委员会现面向全市律师事务所、律师增补听证评议团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证评议团候选人资格要求:
  (一) 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执业操守;
  (二) 在深圳市内专职从事律师三年以上,无不良执业记录;
  (三) 热心律师协会工作,具有奉献精神;
  (四) 非深圳市律师协会纪律与惩戒委员会委员。
  二、市律协纪律与惩戒委员会听证评议团候选人采用律师自行报名和律师事务所推荐两种方式。
  三、听证评议团候选人的职责:出席投诉案件听证,对投诉事实进行评议,并作出被投诉人是否构成违规的评议意见。
  四、评议团成员参加培训或出席听证活动可以按律师业务培训计学分。
  五、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31日。
  欢迎广大律师踊跃报名,市律协纪律与惩戒委员会将组织考核选聘。

  联系人:刘娟、李思慧
  电话: 8302508 83025781
  传真: 83025177

  附 1.评议团报名表
  2.听证评议团组成办法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1
  深圳市律师协会纪律与惩戒委员会
  听证评议团候选人报名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籍 贯

 

执业年限

 

文化程度

 

执业证号

 

联系电话

 

传  真

 

执业性质(专职/兼职)

 

 

业务专长

 

 

对此项工作的认识

 

 

 

 

 

 

 

 

 

 

 

师  推

事  荐

务  意

所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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