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资源综合利用、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再制造产业化、餐厨废弃物资源化、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示范推广等循环经济重点工程。把沈阳近海东北亚资源循环科技城和沈阳市再生资源产业基地建设成为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把沈阳近海经济区打造成为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积极推进沈阳机床、大陆激光等为国家再制造试点企业,推进建设日处理200吨能力的沈阳市南部老虎冲处理场和日处理120吨能力的沈阳市东部赵家沟处理场成为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
(十六)全面推行清洁生产。
开展农业、工业、建筑、商贸服务等领域清洁生产审核,推广应用清洁原材料、生产技术,提供清洁的产品。在材料、技术、产品各个环节层层严控,实施清洁生产示范工程,从源头和生产消费全过程控制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降低资源消耗。到2015年,石化、冶金、机械、煤炭、电力、轻工、建材等重点行业以及燃煤总量超过3000吨/年或排水量超过100吨/日的工业企业,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等清洁生产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水耗等清洁生产指标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十七)推进资源综合利用。
加快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开发应用源头减量、循环利用、再制造、零排放和产业链接技术,推动粉煤灰、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冶炼和化工废渣、建筑和道路废弃物以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林废物资源化利用,加强可再生资源回收和再生利用,废弃物实现就地消化,减少转移。大力发展利废新型建筑材料,加强共伴生矿产资源及尾矿综合利用,建设绿色矿山。
(十八)加快可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化。
加快推进“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推进再生资源规模化利用。培育一批废旧家电、废旧汽车、电子产品、工程机械、矿山机械、办公用品、塑料、电池、荧光灯等再制造示范企业,完善再制造旧件回收体系,形成分拣、拆解、加工、资源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产业链条,推动再制造的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加快建设城市社区和乡村回收站点、分拣中心、集散市场“三位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到2015年,主要再生资源回收率达到75%以上。
(十九)促进垃圾资源化利用。
建立健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制度,完善分类回收、密闭运输、集中处理体系。鼓励开展垃圾焚烧发电和供热、填埋气体发电和餐厨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鼓励工业过程协同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泥。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步伐,积极推进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各地区和有条件的建制镇都要建设垃圾处理设施。初步实现全市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基本覆盖,垃圾处理率达到100%。
(二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加强工业、农业以及城镇生活用水节约力度,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实施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确定区域、行业和产品用水效率指标体系。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到2015年我市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5%。大力加强农业节水,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继续开展大型灌区和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采取综合措施,降低用水定额,尽最大可能拦蓄地表水,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加强城乡生活节水,推广应用节水器具,加大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力度,切实降低管网漏失率。到2015年,全市节水型器具普及率达到100%,全市直接节水量12000万立方米,比2010年增加节水量4000万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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