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沈阳市卧龙湖生态保护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沈政发〔2012〕2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卧龙湖生态保护利用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沈阳市卧龙湖生态保护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指导推进卧龙湖生态保护利用工作,研究制定支持卧龙湖生态保护利用的政策和措施,组织编制卧龙湖生态保护利用等有关规划及实施方案,协调解决卧龙湖保护利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陈海波市长
副组长 顾春明常务副市长
王翔坤 副市长
佟晶石 副市级干部
成员: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规划国土局、环保局、交通局、农经委、水利局、林业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及康平县政府的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农经委,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农经委主任兼任,副主任由市农经委分管副主任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