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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制造)示范工程专项的通知


  附件3:
  广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制造)示范工程专项项目申报材料封面

  项 目 名 称:

  申 报 单 位:

  主 管 单 位:

  申报负责人:

  申报联系人:

  联 系 电 话:

  传  真:

  E-mail:

  年  月  日

  附件4
  申报材料编制要点

  一、正文,内容包括:

  (一)项目的背景和必要性。项目的总体情况介绍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国内外现状和技术发展趋势,对产业发展的作用与影响关联度分析,市场分析。

  (二)项目承担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包括所有制性质、主营业务、近三年来的销售收入、利润金、固定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及主要股东的概况。

  (三)项目建设方案。主要包括项目的产能规模、建设的主要内容、采用的工艺技术路线与技术特点、设备选型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建设地点、建设工期和进度安排、建设期管理等。

  (四)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包括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节能与原材料供应及外部配套条件落实情况等。

  (五)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规模,投资使用方案、资金筹措方案。

  (六)申请补助的理由和政策依据。

  (七)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二、附件,内容包括:

  (一)项目自有资金证明和银行承贷证明(省分行以上)文件。

  (二)前期科研成果证明材料(需经权威机构认证或出具技术检测报告、专利证书等);产业化项目需提供前期科研成果的成熟度,应能够满足产业化试验或产业化示范的要求。

  (三)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意见。

  (四)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

  (五)产业化项目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产品生产、经营许可文件等。

  (六)土地、重要原材料以及其它所需证明材料。

  (七)政府投资项目需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文件,企业投资项目需提供核准或备案的批准文件(在有效期内且未满两年);已开工项目需提供投资完成、工程进度以及生产情况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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