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做好应急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本市各保险法人机构、各保险公司分公司:
受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委托,上海保监局负责汇总所有在沪保险法人机构[包括内设的不具法人地位的数据中心和备份(灾备)中心]、各保险分公司及支公司的基本信息。现将相关报送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从上海保监局网站(shanghai.circ.gov.cn)下载表格样式,表格中序号为1404D、1404K、1404L的栏目不填。
二、各保险法人机构需统一填写、上传内设的不具法人地位的数据中心和备份(灾备)中心信息。
三、各保险公司分公司需统一填写、上传所属支公司信息。
四、支公司以下单位无需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