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上海监管局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2年重要活动与节日期间保险业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沪保监发[2012]13号)
各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
为做好2012年重要活动与节日期间保险业的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确保网络与信息系统顺畅运行,中国保监会下发了《关于做好2012年重要活动与节日期间保险业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保监厅发[2012]3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结合上海保险市场实际,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保险机构要充分认识信息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按照《通知》要求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人,层层抓好落实。各保险机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坚决防止重大信息安全事件的发生。
2、采取措施,重点防范。各保险机构要重点检查对社会大众提供服务的信息系统,认真排查隐患并及时整改。要加强门户网站的安全管理,确保网站运行安全。
3、落实制度,及时报告。各保险机构要健全信息安全工作机制,落实信息安全规章制度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信息安全应急工作,加强信息安全技术防范,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重要信息系统和网站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遇有重大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当立即上报总公司,及时与总公司的信息安全的负责人、技术部门负责人联系,同时启动应急预案,快速响应,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并将风险状况及处置结果以书面文件形式及时向我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