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1.2 投保资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在收到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
4.6.1.3 在保单犹豫期内,对投保人进行电话回访,并录音保存。
4.6.1.4 宜在保单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客户。
4.6.2 保单理赔业务
4.6.2.1 收到符合规定要求的赔偿申请资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理赔核定并告知核定结果。属复杂理赔的,在30日内完成核定与告知。
4.6.2.2 理赔申请资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在收到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
4.6.2.3 理赔核定通过后,在10个工作日内履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
4.6.2.4 核定结果为非保险责任的,应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4.6.3 保单保全业务
4.6.3.1 资料齐全、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保全申请受理。
4.6.3.2 保全申请资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在收到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
4.6.3.3 保全申请核准后,在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如涉及缴费的,自缴费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4.6.3.4 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应至少提前15天通知客户,告知须知事项。
4.6.3.5 提醒客户到期缴费。通过自动扣款方式收取保费的,主动告知扣款结果。
4.6.3.6 与客户保持沟通,及时提供对客户有重要影响的服务信息。
5、管理要求
5.1 服务人员
5.1.1 根据服务功能和营业规模设置服务岗位、配置服务人员。
5.1.2 服务人员应熟悉产品和业务流程,具备服务提供能力。
5.1.3 建立定期培训制度,对服务人员每年进行规定时间长度的业务培训。
5.1.4 服务人员经规定的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5.1.5 财务柜员经相关专业培训后持证上岗。
5.2 信息管理
5.2.1 信息提供
5.2.1.1 按行业规定,提供产品和服务相关信息,包括需要主动告知的信息。
5.2.1.2 信息应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5.2.1.3 不同渠道发布的信息应保持一致性。
5.2.2 信息安全
5.2.2.1 建立管理制度和规范,依法使用和管理客户信息。
5.2.2.2 建立客户信息档案,由专人负责管理。客户信息应通过合法途径获得。
5.2.2.3 定期复核客户信息资料、及时纠错、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