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保监会上海监管局关于上海市财产保险公司报送季度业务运行情况分析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保监会上海监管局关于上海市财产保险公司报送季度业务运行情况分析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
(沪保监发[2009]31号)


各财产保险公司:

  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实行派出机构监管季度分析报告制度的通知》(保监发〔2004〕130号)和《非寿险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产险部函〔2004〕159号)的要求,自2005年1月起,我市各公司应按季度定期向我局报送业务分析报告。该报告制度运行4年来,在全面反映我市非寿险市场情况方面取得了一定的作用,但仍有不足需待改进。根据今年中国保监会“抓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的精神,结合保监会加强分类监管、加强数据真实性监管的要求,我局决定对《上海市财产保险公司报送季度业务运行情况分析报告》提出进一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责任到人。各公司应高度重视报告的撰写工作,要落实责任,明确分管领导,建立AB角的报告责任人制度。人员发生变动的,应在变动后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告。

  二、名称规范。各公司季度业务分析报告名称统一规范为“某年某季度某公司业务运行情况分析报告”。

  三、内容详实。各公司应根据《上海市产险公司业务运行情况分析报告提纲》的有关要求提交分析报告(具体详见附件一)。

  四、数据准确。各公司应确保有关数据的准确性。各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负总责,若发生上报数据不真实,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关于印发<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保监发[2008]70号)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报送准时。各公司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号前以正式书面文件形式报送我局,同时将相关电子文档发送至联系人邮箱。若遇法定节假日,报送日相应顺延。报送不符合要求的,我局将退回。迟延上报、多次不符合报送要求的,我局将在行业内给予通报批评。

  六、其他事项

  根据各公司的报告内容,经审核需要各公司补充上报其他资料的,各公司应予以配合。

  各公司在执行中有何意见或建议,请及时报告我局。

  联系人:姜利琴 赵兆

  电话:021-38656637、38656641

  传真:021-38656630

  E-mail:feixianchang@yahoo.com.cn。

  附件:1.《上海市产险公司业务运行情况分析报告提纲》
  2.附表(表一至表五)
  3.相关指标公式(略)

  二○○九年四月十日

  附件一:
  上海市产险公司业务运行情况分析报告提纲

  一、总体情况
  各公司业务发展的主要情况、特点和趋势。可通过图表方式对业务经营情况进行对比分析,总结业务发展的总体特点和趋势。
  (一)规模、速度和结构。包括保费收入、增长速度、市场份额,同比变化情况及上述变化原因。
  (二)赔付及效益。包括赔付金额和综合赔付率、承保利润、承保利润率,同比变化情况及上述变化原因。
  (三)准备金提取。包括当期准备金提取办法、提取金额,同比变化情况及上述变化原因。
  (四)费用情况。包括手续费率、营业费用率等情况,同比变化情况及上述变化原因。
  二、具体分析
  (一)分别对车险、企财险、家财险、货运险、责任险、工程险、船舶险、意外险、投资型保险、房贷险、农业保险等主要险种进行分析、总结,具体内容如下:
  1、各险种的规模、速度、结构占比、综合费用率、承保利润率、利润贡献率和销售渠道,同比变化情况及变化原因。
  2、对车险,按险别和车型进行保费结构分析,重点分析续保率及理赔情况包括出险率、结案率、结案周期、赔付率等指标,同时报告高风险车辆等相关情况。
  3、对责任险,按险别填报数据(具体详见表一),同比变化情况及上述变化原因。
  (二)重点关注指标
  根据《关于实施分类监管信息报送有关事宜的通知》(保监产险[2008]1567号)的要求,需要对公司的一些指标进行重点关注。如果公司有关指标处于非正常值域,或虽无参考正常值域,但指标同比变化较大的,需填写表五《财产保险监管指标异常说明表》。涉及指标及其计算方法、值域参考标准详见附件三。
  (三)其他重要情况
  1、本季保险金额排名前三位的业务情况;
  2、估损金额排名前三位的未决案件情况;
  3、涉诉金额排名前三位的诉讼案件情况;
  4、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内部往来中的重要事项;
  5、群体性投诉、集中投诉情况。
  三、主要问题
  市场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主要风险点。对当地产险市场存在的比较普遍或突出的违法违规问题可以列举数据、概括案例等形式加以说明。
  四、监管建议
  针对市场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监管措施、监管政策提出建议。
  五、报告框架须完整。若公司在某部分无上报内容,须注明。
  六、附表
  表一《上海市责任保险业务情况统计表》
  表二《保证类房贷险业务统计表》
  表三《非保证类房贷险业务统计表》
  表四《非寿险投资型产品业务统计表》
  表五《财产保险监管指标异常说明表》

  附件2
  附表
  表一:上海市责任保险业务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年   季 单位:万元,件,辆
险别签发保单数量责任限额保费收入赔款支出
本期本年累计本期本年累计本期本年累计本期本年累计
雇主责任保险        
公众责任保险        
产品责任保险        
职业责任保险        
董事高管责任保险        
旅行社责任保险        
校方责任保险        
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危险化学品责任保险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医疗责任保险        
承运人责任保险        
……        
合计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