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全面推进定点限价销售猪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柳政办〔2011〕15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柳州市全面推进定点限价销售猪肉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
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柳州市全面推进定点
限价销售猪肉工作实施方案
为抑制我市猪肉价格上涨过快的势头,稳定物价总水平,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确保实现全区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135号)、《广西限价猪肉销售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人民群众的迫切需求出发,通过建立切实有效的制度稳定猪肉价格及物价总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实行猪肉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推进定点限价销售猪肉工作,保证猪肉市场平稳运行,努力实现我市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5%的目标以内。
二、实施时间和主要内容
(一)实施时间
我市在四个城区全面实施定点限价销售猪肉工作的时间,从2011年9月20日至2011年10月31日。
(二)主要内容
在猪肉价格临时干预措施实施期间,每天8时30分至11时,以广雅市场、银山市场、桂中市场、东环菜市、前进农贸市场五个集贸市场的256个肉类销售摊点为销售网点,按每斤猪肉低于市场均价2元每个消费者购买不超过2斤进行限时限量限价猪肉销售,全市每天限时限价销售350头猪。
三、组织领导
为推进猪肉价格临时干预措施的顺利实施,成立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组长,协助常务副市长工作的市政府副秘书长任副组长、鱼峰区、柳北区、城中区、柳南区政府分管商务工作的领导,市委宣传部、商务委、物价局、工商局、财政局、公安局等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市限价猪肉销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商务委,负责日常联系协调等相关工作。
各城区政府要相应成立限价猪肉销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限价猪肉销售的日常管理和维稳工作。主要负责本辖区定点市场限价猪肉销售网点审查备案,销售交易行为监督检查,维护限价猪肉销售交易秩序、补贴资金发放以及防止其它非定点市场猪肉商可能由于销售量下降,引发不满情绪,甚至罢市等情况出现,做好维稳应急等工作,确保市场销售工作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