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同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庆宁寺支行变更营业场所、更名并设立“24小时自助银行服务”(附行式自助网点)的批复
(沪银监复〔2012〕49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你分行《关于辖属庆宁寺支行变更营业场所更名并设立附行式自助银行的请示》(农银沪发〔2011〕528号)收悉。经审核,同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庆宁寺支行由原址上海市浦东大道2690号迁址至上海市浦东新区利津路1381号1层、1387号1层(原址不再对外营业),并更名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利津路支行”,同时设立“24小时自助银行服务”(附行式自助网点),编号:附行自助(11)261。
你分行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该机构原《金融许可证》及本批复复印件到我局办理换证手续。同时在我局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机构变更并向我局国有银行监管处报告相关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我局办理注销手续。涉及工商、税务登记变更等法定程序的,你分行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局国有银行监管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