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关于表彰2001-2010年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津残工委[2012]6号)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市各区县政府残工委和市有关部门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举措,认真执行《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计划(2001-2010年)》,建立健全扶贫开发政策体系,加大扶贫开发资金投入,积极动员社会广泛深入开展扶助农村残疾人活动,不断推进我市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创新发展,圆满完成了农村扶贫工作各项任务指标,有效改善了农村残疾人的生活状况,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决定对在十年来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授予滨海新区塘沽残疾人劳动服务所等47个集体“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孙凤珍等77名同志“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到表扬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再接再厉,努力工作,为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做出新的贡献。各区县政府残工委、市残工委各成员单位要组织学习、宣传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事迹,动员社会各界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进一步营造扶贫助残的社会氛围,鼓励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和支持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为实现农村残疾人“生存有保障,生活有尊严,发展有基础”的扶贫开发总体要求而努力奋斗,共同帮扶农村贫困残疾人与全市人民一道向全面小康社会迈进。
附件:
1.中国残联和国务院扶贫办通报表扬的天津市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2001-2010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2.天津市政府残工委表彰的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2001-2010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1
中国残联和国务院扶贫办通报表扬的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2001-2010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3个)
天津市宝坻区牛家牌镇人民政府
天津市宁河县岳龙镇小阎村
天津市凯润淡水养殖有限公司
二、先进个人(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