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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城乡低保复核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四、工作安排
  3月底完成各项准备工作,5月10日前县(市)、区完成自行复核,5月份市活动领导小组组织抽查验收。
  五、基本要求
  (一)加强领导,齐抓共管。为加强此次活动的领导,市成立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市民政局局长任副组长。市民政、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分管领导为成员,市统计、物价、房管、卫生、公安、金融、劳动人事、工商、税务等部门通力协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各司其职。民政部门是此次活动的牵头和业务部门,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要认真拟定各个环节的工作方案及抽查验收考核细则,确保活动有序高效运行;财政部门要对低保资金运行情况进行全面监管,对此次活动给予财力支持,拨付必要的配套资金及工作经费,确保活动正常运行;审计部门要对复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严格审计,配合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人和事;监察部门要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和失职渎职行为,及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纪律责任并予以通报,真正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
  (二)把握政策,落实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增强对低保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政策法规观念,克服畏难情绪,消除模糊认识,加强对活动开展的组织领导,要抽调精兵强将组建低保复核队伍,确保复核工作的质量。参加复核的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以实事求是的态度,以不辞劳苦的工作姿态,走村入户,想方设法把低保对象的情况摸实;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通过“六个核对”,把低保对象的情况摸准,为调整低保对象提供依据。这次低保复核将采取谁复核谁负责的原则,所有参加复核的人员都要把复核的时间、地点、对象、内容、结论等记录在册,并签字确认。对复核走过场、故意违反低保政策的,将实施责任追究。
  (三)依靠群众,加大宣传。要发动和依靠群众来解决基层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抓好民主评议和公示,偿试“挂牌”管理。评议要注意选配好民主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小组成员要兼顾各个方面,要熟悉低保业务知识和村(居)内情况,具有一定的群众性、代表性,为人正直、办事公道。公示要及时醒目,内容具体,纳入低保范畴的对象,要常年公示。要加大宣传力度,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四)积极稳妥,保持稳定。要掌握实情,谨慎从事,先易后难,抓好典型。既要坚持原则、毫不含糊、一视同仁、应退则退,又要灵活掌握、柔性操作、区别对待、慎重渐退。情况尚未搞清的,不要急于定论。要注意发现和处理倾向性、群体性问题,超前做好疏导工作,将思想教育工作贯穿于活动始终。各地要及时报告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迅速将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各地要因地制宜,探索路子,创出经验,为圆满完成城乡低保复核工作任务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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