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徐政发〔2012〕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突出科学发展主题和转变发展方式主线,全力推进现代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提档升级、服务业大企业(集团)培育、制造业分离发展现代服务业等重点工作,全市现代服务业发展规模快速扩张,业态结构更趋协调,集聚发展成效显著,功能载体持续增强,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鼓励先进,进一步调动各地、各部门和单位参与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的积极性,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授予泉山区人民政府、云龙区人民政府、鼓楼区人民政府、新沂市人民政府“2011年度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先进县(市)区一等奖”;授予邳州市人民政府、沛县人民政府、丰县人民政府、睢宁县人民政府、铜山区人民政府、贾汪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011年度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先进县(市)区二等奖”;授予市发改委等10家单位“2011年度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祝素林等30人“2011年度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予以奖励。奖励资金按有关规定由市财政核拨。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珍惜荣誉,在今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坚定不移地把发展现代服务业作为加快转型升级、推动跨越发展、实现全面小康的重大战略,以更新的思路、更大的力度,努力推动现代服务业跨越发展,为全面落实“两快两带三先”新要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〇一二年五月四日
附件:
2011年度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
一、2011年度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先进县(市)区
一等奖:泉山区人民政府、云龙区人民政府、鼓楼区人民政府、新沂市人民政府
二等奖:邳州市人民政府、沛县人民政府、丰县人民政府、睢宁县人民政府、铜山区人民政府、贾汪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2011年度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