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规划目标
(一)战略目标。
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适应经济发展赶超全国中上水平和形成各具特色区域经济的战略要求,优化土地利用布局,努力提高土地资源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统筹安排基础设施用地和城乡建设用地,为建设现代化强省、新型工业基地、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提供用地保障;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稳步提高;落实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生态建设工程,积极引导土地利用方式创新;促进全省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明显提高、生态环境显著改善、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使吉林成为产业结构协调、用地布局合理、国土环境优美、综合实力居全国中上水平的先进省份。
(二)主要目标。
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得到切实贯彻执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土地利用结构进一步优化,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得到有效控制,生态保育用地得到切实保护;农村土地整治全面开展,实现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粗放式用地得到有效遏制,节约集约用地程度明显提高;土地利用规划更加科学合理,重要基础设施、民生保障工程等符合产业政策的各业各类用地得到保障,国土资源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
1.耕地保有量稳中有升。全省耕地面积保持在553万公顷以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在483.4万公顷以上。“十二五”期间建设占用耕地4.5万公顷、灾害毁地0.3万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及其他减少耕地0.84万公顷;土地整治补充耕地5.64万公顷。
2.土地利用宏观调控作用进一步增强。在土地利用宏观调控下,各地区各区域间各具特色、相互衔接、协调发展的局面初步形成;重点区域和地带开发形成规模,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空间;生态脆弱地区土地得到切实保护,无序开发的势头得到有效控制;土地利用布局得到进一步优化,区域经济发展、人口分布与资源环境承载力基本适应。
3.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建设用地供给能力进一步增强。“十二五”期间安排建设用地总量8.5万公顷。其中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用地5.66万公顷;城乡建设用地2.84万公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重要基础设施、工业项目、社会事业、保障性用房等用地得到切实保障。
4.具有宏观调控能力和市场化运作的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土地一级市场得到有效控制,二级市场规范、有序,国土资源良好的法制环境基本形成;全面推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初步建成;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依法行政得到加强,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适应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国土资源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基本形成。
5.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全面实施。以政府为主导,社会资金积极参与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资金投入机制基本形成,农村田、水、路、林、村得到综合整治,耕地面积和质量得到有效增加和提高。西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项目在 “十二五”期间全面竣工,实现新增耕地17万公顷,年增产粮食33亿斤;新增耕地储备库得到充实,占补平衡制度深入人心并实现先补后占;中部黑土地保护治理工程全面启动,珍贵的黑土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6.科技创新水平不断提高。国土资源科学技术自主创新能力和解决重大问题的能力显著提升,高新技术在国土资源工作中得到有效应用,依靠科技进步有效缓解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资源保护之间的矛盾,推动并实现国土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规划、利用、整治和管理的现代化,使全省国土科技工作总体上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五、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
针对土地供需中的突出矛盾和土地利用中的主要问题,坚持从实际出发,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土地管理,加强对土地利用的统筹协调和整体控制。围绕规划目标的实现,明确以下任务:
(一)主要任务。
1.加强耕地保护,夯实国土资源安全基础。
(1)加大耕地保护力度。严格贯彻落实 《吉林省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不断强化共同责任机制,做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占补平衡动态监管和新增耕地储备库建设。继续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工作。进一步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加大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力度,完成新一轮规划永久基本农田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