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力度,全年新增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50万人,新增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65万人,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新增80万、50万和60万人。强化社会保险费征缴,深入推进“五费合征”。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全省用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统一为14%。着力完善政策制度,继续抓好解决养老保障历史遗留问题相关政策的实施,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探索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推进城乡医疗保障制度整合,深化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政策。全面落实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加强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70%。深化社会保障卡医保“一卡通”建设,2012年底前累计实现发放社会保障卡1000万张。逐步实施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实现全省失业保险政策体系、参保范围、缴费标准、待遇享受、基金管理使用和经办流程“六统一”。修订《浙江省生育保险暂行规定》,加快推动工伤保险地方立法。
四、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一是继续抓好劳动合同签订工作。深入开展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专项行动、集体合同签订“彩虹计划”,确保2012年底前所有企业劳动合同、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的签订率达到90%以上。二是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和监测。强化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机制建设,及时研究解决劳动关系中的共性问题和重大矛盾。发布全省劳动关系和谐指数,指导各地建立区域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评价体系,推广实施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标准。三是全力打造“无欠薪浙江”品牌。总结推广各地打造“无欠薪城市”的经验做法,进一步落实防范和处置企业拖欠工资的政府责任。提高欠薪应急周转金筹资额度,各市、县(市、区)政府欠薪应急周转金不少于200万元,经济发达、企业集中、劳动用工较多的乡镇(街道)不少于50万元。严厉打击恶意欠薪逃匿行为,确保各类欠薪案件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理,不因欠薪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四是切实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继续实施“春雷、春苗、春雨”行动,依法查处不签劳动合同、不缴社会保险费、违规劳务派遣等行为。五是积极预防和化解争议纠纷。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规范化建设,确保全年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结案率达到92%以上,70%以上的案件以调解方式解决。深入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领导干部接访活动,力争积案化解率达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