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市卫生局、市农委、市畜牧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商务局、市粮食局。
(六)构建“智能食安”电子化综合监管平台。依托青岛市电子政务网络,建设食品安全电子化综合监管系统,优化整合零落分布在多部门的证照信息、检验检测结果、行政处罚记录、现场巡查记录、举报投诉情况等资源,并将监管终端覆盖到市、区、镇、村四级组织。一是建设市、区(市)一体化的网站群,实现面向公众的新闻发布、政民互动、消费预警和教育培训等功能。二是以建设基础信息管理平台、综合检测平台、应急联动平台、地理信息辅助平台、综合办公平台、食品溯源管理平台为核心,实现食品安全的综合管理。三是通过基层协管员,定期采集各经营主体的多媒体检查信息,自动转发给相关监管部门,弥补监管力量不足,促使部门及时履职,建立起全市联动、责任明晰的社会化网格化监管体系。四是汇集并动态分析各类数据资源,全面评估食品安全工作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辅助支持。
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市农委、市畜牧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粮食局。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全面发动(5月底前)。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迅速启动,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周密安排部署,制订严打整治方案,通过集中动员、媒体宣传、社会发动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和动员部署,夯实整治工作基础。
(二)拉网排查,整改提高(6月1日-6月底)。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根据方案规定的主要任务对相关经营主体进行地毯式检查,摸清经营主体底数,全面掌握经营主体基本情况,建立健全经营主体的质量安全档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一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三)集中整治,重点攻关(7月1日-11月底)。根据拉网检查结果确定整治的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市场、重点区域,明确整治目标,制定周密计划,落实整治措施。对违法行为,依法严查。
(四)考核验收,巩固成果(12月1日-年底)。市政府根据各区市各部门确定的专项整治目标,组织开展考核验收,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监督员全程参与。对工作开展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到位、目标未按时完成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六、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