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卫生局关于下发《银川市母婴保健技能质量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银卫发〔2012〕8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各母婴保健机构:
为全面提高我市各母婴保健机构工作质量及管理水平,确保母婴安全,根据自治区卫生厅相关工作安排,我局结合银川市本市实际,组织制定了《银川市母婴保健机构母婴保健技能质量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将作为母婴保健机构校验考核标准,现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银川市母婴保健机构母婴保健技能质量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银川市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
银川市母婴保健机构技能质量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各级母婴保健机构母婴保健质量,规范全市各级母婴保健技术人员的基本操作及技能,提升基层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结合银川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估目的
通过对各级母婴保健机构产科、终止妊娠及结扎质量的考核评估,规范全市母婴保健机构的管理和技术服务能力,强化围产保健的分级管理,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保障母婴安全。
二、评估原则
(一)坚持以母婴保健机构自我评估为主,外部评估为辅的原则。注重发挥母婴保健机构自身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自律,不断改进工作,强化母婴保健机构的妇产科建设。
(二)坚持公平、公开、有效、适度的原则。
(三)坚持动态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评估工作中的职责,建立母婴保健机构质量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评估对象、要求及标准
(一)评估对象及要求
全市所有开展终止妊娠、结扎及助产技术服务的母婴保健机构(含民营医院),逐级进行母婴保健技能质量评估。
银川市三区城市母婴保健机构母婴保健技能质量评估工作由市卫生局组织,三区卫生局参与,共同做好评估工作;三区乡级母婴保健机构的母婴保健技能质量评估工作由三区卫生局负责,两县一市县、乡两级母婴保健机构的母婴保健技能质量评估工作由县(市)卫生局负责。
(二)评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