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落实责任,加强领导
(一)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分析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去年以来特别是入冬以来的安全生产形势,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定专项整治的重点和措施,认真制定一季度安全生产集中行动方案,明确和落实各级各部门的整治责任。同时,把第一次集中行动与落实201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结合起来,将2012年工作目标和任务,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的形式,逐级落实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和基层各部门及各企业、车间、班组、员工中。
(二)加大依法监管力度,深化“打非治违”行动。各级各部门要细化一季度安全生产集中行动,坚持“网格化”管理,按照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对辖区内的所有企业、所有危险部位,逐一明确和落实监管执法责任人,并制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明确必查项目,推进监管执法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要进一步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充分运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强大合力,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建设行为,依法依规实施精确打击、有力打击、有效打击。
(三)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采取的重大举措,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宣传银川市开展一季度安全生产集中行动的重大意义和工作部署。同时,针对冬、春季安全生产特点,进一步加大对道路交通、消防、烟花爆竹等安全宣传教育力度,以驾驶员、中小学生和农村群众为重点,宣传违反交通法规和三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的危害及后果,教育广大群众汲取教训,遵守交通法规;围绕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四个能力”,广泛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大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规和燃放常识,教育群众购买合格产品,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行为要积极举报。
(四)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应急值守。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出现的难点问题,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加强督查,强力推进,确保整治到位、取得实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从现在开始到全国“两会”结束,主要领导和分管安全生产领导不能同时离开所在企业(单位),确保有领导干部在岗带班,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及时妥善处置。要严格执行事故专报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各专项整治牵头单位要制定集中行动工作方案,并于2012年1月21日12时前书面报市安委办。请各县(市)区及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别于2月13日、3月1 2日、4月2日前分别将春运、全国“两会”期间和第一次集中行动总体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检查企业、单位、点段等数量、执法和隐患排查治理数据要准确具体)。市安委会将适时组织督查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