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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2年第一季度全市安全生产集中行动安排意见》的通知


  (四)认真开展煤矿和非煤矿山领域专项整治。针对冬、专季煤矿安全生产特点,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专业、重点环节”的专项整治,对薄弱矿井实施重点盯靠,严查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等违规行为。强化对“一通三防、防治水、机电运输”三个重点专业的监督检查,凡发现“瓦斯超限报警不断电撤人、探放水措施不落实、重大隐患不及时整改”三种违法行为,不论是否造成人员伤亡,都要从严处理、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采取切实措施,严防已关闭小煤矿死灰复燃和资源整合矿井违法组织生产。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执行矿山领导班子下井带班制度,加强对井下乘坐人员的所有装置的检测检验,发现隐患要立即停止运行。矿山企业节后复产前必须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允许恢复生产。对井下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井下紧急避险“六大系统”的完善和升级改造工作,要制定工作规划,明确时限,落实责任,加大投入,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非煤矿山由市安监局牵头,市公安、工商、地矿等部门配合。)

  (五)认真开展消防和特种设备领域专项整治。针对冬、春季火灾易发、高发特点,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和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地点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对重大火灾隐患,各级政府要挂牌督办,逐一落实整改计划、措施和责任,限期进行整改。对于人员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要坚决责令停产停业整改。要进一步加强对高层建筑改建、装修施工的消防安全管理,严格现场电焊及动火作业管理,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装修装饰材料。加强消防安全教育,组织所有学校、医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切实提高群众和学生的自防自救能力。要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监督管理,突出抓好锅炉、压力管道、吊车行车、气瓶和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动态监管、检测评估,严厉查处超期使用、带病运行等违法违规行为。(消防由市公安局牵头,工信、商务、建设、教育、卫生、安监等部门配合。特种设备由市质监局牵头,工信、建设、安监等部门配合。)

  各行业领域都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一季度安全生产集中行动。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要认真开展煤气发生炉和起重机械等设备的专项整治。建筑、电力、燃气、供水、供暖、民航、铁路、农机、林业、旅游、水利、机械、轻纺、民爆等部门和企业,要认真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确保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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