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驻点招商工作方案的通知
(银政办发〔2012〕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银川市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抓住我市打造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的历史机遇,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实现招商引资工作新突破,现将《2012年驻点招商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2012年驻点招商工作方案
二〇一二年二月一日
附件:
2012年驻点招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银川市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转变招商引资思路,改进招商引资方式,实现招商引资工作新突破。根据全市2012年建设项目工作会议要求,现提出2012年驻点招商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2012年驻点招商工作取得实效,成立银川市驻点招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开展驻点招商工作任务。
组 长:王久彬 银川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尉凯翔 银川市政府副秘书长
马雪霞 银川市经济技术合作局局长
成员单位:银川市经济技术合作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经合局。
协助单位:发改委(金融办)、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国土局、市农牧局、市商务局、市规划局、市旅游局、市工商联,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市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
二、驻点招商人员
驻点招商小分队由领导小组确定一名处级干部带队,各招商主体单位分别选派1-2名专职招商人员组建驻点招商小分队各单位招商小组成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驻点招商小分队人员全年驻点不少于5次,每次不少于10天。
三、驻点招商区域
各招商主体单位于2012年2月15日将驻点招商计划(包驻点地区、驻点城市、工作计划)上报市经合局。各招商主体单位驻点招商计划一经确定,应在20天内开展工作。各招商主体单位驻点招商区域应根据各自的产业定位和园区特色确定重点驻点招商地区,原则上一个区域驻一个单位。市经合局对口区域分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