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总工会2009年农民工工作要点

  六、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援助,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

  通过多种形式、载体,在农民工中广泛开展劳动法律宣传,引导农民工理性表达利益诉求,提高农民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加强与劳动仲裁委员会和法院的沟通协调,建立快速处理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的“绿色通道”,尽可能按照“快立、快办、快结、办好”的原则,调解处理涉及农民工的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

  各级工会要精心组织对《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加大政策咨询和法律援助的工作力度,健全完善农民工利益诉求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帮助困难农民工解决因裁员、欠薪、断保而引发的劳动关系纠纷。各级工会法律援助机构,要向农民工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

  七、确保安全生产,改善农民工工作环境和生活质量

  密切与市安全生产监管局联合,推进完成50万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市政府实事项目,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继续明确要求“安康杯”竞赛的各参赛单位要将竞赛覆盖至农民工,进一步增强农民工群体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积极组织由劳模领衔的女职工志愿者服务队走进世博建设工地,为农民工提供医疗咨询、法律法规咨询、理发、缝补衣物、生活用品购买等服务;组织专家在农民工集中的企业进行艾滋病、妇科病防治的巡回宣讲。

  各级工会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所采取的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必须做到对农民工一视同仁。要在保障农民工安全生产的同时,积极开展实事服务,改善农民工生活质量;要积极与政府主管部门联手,在农民工集中的职工食堂、工地食堂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切实推进农民工健康服务工作;关注女农民工群体的特殊需求,督促企业定期为女农民工进行妇科检查。

  八、广泛开展素质教育,提升农民工综合素养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