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总工会2009年农民工工作要点
(沪工总法〔2009〕43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加强农民工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2009年度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现结合本市农民工工作实际,就紧密围绕“组织入会、权益维护、教育培训、服务管理、困难帮扶”五个方面开展农民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农民工工作的针对性
密切关注本市农民工的就业、劳动关系和生活保障等状况,定期召开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对国际金融危机给农民工权益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分析与研判,研究部署农民工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意见,指导和帮助各地区、系统和基层工会全面推进农民工维权工作。
各级工会要把农民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一线,在第一时间了解农民工的生产生活状况,尤其要对农民工较为集中的行业和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企业,做好重点跟踪调研和监测,及时掌握企业减薪、裁员的动向和农民工群体思想动态,对可能发生的损害农民工权益的行为制定应对方案,积极采取措施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保持农民工队伍的稳定。
二、组织农民工入会,提高农民工组织化程度
围绕年内发展20万名农民工入会的目标,加强农民工入会、流动会员管理等情况的调查研究,探索实践适应新形势的工会组建方式和会员发展形式,把农民工吸收到工会组织中来,提高农民工的组织化程度。各级工会要坚持稳中求进、持续发展、实事求是、区别对待,以世界500强等跨国公司工会组建和吸纳农民工、非在编人员入会为重点,努力推进建筑施工单位、各类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工会组建,加大吸纳农民工入会的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劳务中介机构和用工单位的农民工入会率。
三、深化就业援助,力促农民工就业
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给农民工就业和生产生活带来的影响,深入开展上海工会“百万农民工援助行动”,积极协助、配合政府开展“就业援助周”、“春风送岗位”及“民营企业招聘周”等活动;鼓励、引导困难企业在停工、半停工期间,通过职代会(职工大会)、集体协商等途径,制订实施缩短工时、轮班工作、转岗培训等制度措施,千方百计稳定农民工就业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