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施社会能耗信息分析系统在线监测试点工作
为了切实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耗情况的预测、预警和调控管理,及时了解掌握能源消耗的变化趋势和节能目标的执行情况。
1、通过采取有效的宏观管理和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推动企业开展能效对标活动,并对异常能耗变化做出预警并适时启动调控预案管理,加强对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指标的督查和考核工作。
2、在原有能源管理信息平台离线监测的基础上,实现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耗数据及时准确的监测,选择5户以上重点用能单位实施在线监测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宁东基地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
1、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创新节能新技术推广机制,积极引进先进的节能管理模式,大力推进合同能源管理(EMC),分县区分行业组织合同能源管理培训班。
2、制定出台《银川市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3、贯彻落实《中共银川市委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工业企业技术创新的意见》(银党发〔2011〕14号)文件精神,选择2-3家企业开展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建设局、市住房保障局、宁东基地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
(四)强化能源审计工作
1、进一步强化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审计,2012年底以前完成5户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审计报告并组织专家评审验收。
2、指导企业完善“十二五”节能规划,使重点用能企业能耗工作有计划有落实。
3、通过开展能源审计,使用能单位及时分析掌握本单位能源管理水平及用能状况,排查问题,挖掘潜力,节能降耗。
4、建立健全能源审计工作机制,完善能源评审专家库。
5、对已经通过能源审计报告验收的企业,结合能源审计中提出的相关节能管理及技改措施建议,对其具体实施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并根据其节能量,力争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补助。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宁东基地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进一步加大清洁生产审核力度
1、重点在已有清洁生产标准的行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2012年底以前完成5户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推动行业节能基础工作再上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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