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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政务服务工作绩效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1、政务服务考评小组根据各部门提供的季度、年度考核指标考核结果,结合考评小组平时、季度、年度考评情况,组织打分。

  2、经政务服务考评领导小组对考评结果进行审评,结果报市委考核办。年终考评结果报主管副市长审阅同意后,报市委绩效考评领导小组。

第三章 考评内容和指标

  第八条 考评内容及指标(百分制)

  对部门的考评主要围绕“三减少两提高”进行,确定指标分解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见附表)。

  (一)进厅窗口部门考评指标

  1、领导重视(10分):主管窗口的领导每月要到窗口值班半天;值班期间要有工作记录;处理部门出现的超时办件及窗口有关问题。

  2、人员管理(10分):派驻首席或指定负责人必须具有正式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身份;首席代表请假一天以上的,单位必须派人顶岗;防止出现窗口空岗情况;及时转移组织关系。

  3、事项进厅及授权(20分):按照能进必进的原则把事项纳入大厅办理;对要求授权的事项要充分授权首席办理。

  4、办事效率(20分):受理办件必须按时办结和答复办事申请人;否定申请人的事项要有充分的合理原因;按要求做好提高办事效率工作。

  5、配合工作(20分):认真贯彻 “三减少两提高”精神,配合中心做好减程序、减时限、减费用,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对中心开展的活动给予积极支持,安排的重点工作积极配合执行。

  6、政务公开(10分):加强政务公开,部门出台的政策和与部门相关政策、法规要及时报送到政务服务中心“文件阅览室”,便于群众查询。

  7、联合办理件(5分):联合办理的事项,要按规定参与联审,及时反馈意见。否定理由合法、合理。

  8、工作创新(5分):根据日常掌握的创新工作情况赋予分值,重点在创新、创一流政务服务工作。

  (二)分厅部门考评指标及内容

  1、领导重视(20分):每年对分厅工作有安排部署;纳入部门考评,评优比例不低于20%。

  2、事项进厅(20分):部门的许可和非许可事项全部进厅办理;事项全部对外公开,备有办事指南或办事宣传单。

  3、办事效率(20分):认真贯彻 “三减少两提高”精神,配合中心做好减程序、减时限、减费用,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对中心开展的活动给予积极支持,安排的重点工作积极配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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