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上海市劳动竞赛优秀品牌项目评选活动的通知
(沪工办发〔2009〕36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
为总结推广基层开展劳动竞赛的经验,加强劳动竞赛交流和研讨,深入推进新形势下劳动竞赛工作,现拟开展上海市劳动竞赛优秀品牌项目评选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区县局(产业)工会、区属地区或行业工会、企事业单位工会2006年以来围绕重大工程建设、重点科研攻关以及企业(事业)生产、技术、安全、管理、服务、营销等内容,组织开展的增值型、创新型、攻关型、技能型、节约型、优质型劳动竞赛项目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主题明确。围绕上海“十一五”发展规划和加快落实“四个着力”、推进“四个率先”、建设“四个中心”、实现“四个确保”,贯彻落实市总工会开展的“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和谐奔小康--百万职工建功立业”主题活动,有明确的劳动竞赛主题。
2、重点突出。围绕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中心工作,以区域、行业发展战略和企业(事业)生产经营发展的中心任务、关键环节、重点难点作为劳动竞赛的切入点和工作结合点。
3、内容充实。重点围绕以下八个方面广泛、深入、扎实、有效开展的各项竞赛活动:百万职工立功竞赛;百万职工科技创新;百万职工技能登高;百万职工节能减排;百万职工安康杯竞赛;创建工人先锋号;当好主力军、建功世博会、展示新风采;同舟共济保增长、建功立业促发展。
4、成效明显。通过开展劳动竞赛增强自主创新、推动节能减排、提高职工素质、促进安全稳定,为区域、行业和企业(事业)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党政认可、职工欢迎。
5、特色鲜明。劳动竞赛具有较强的群众性、针对性、有效性和影响力,创意新颖、内容充实、形式活泼、操作规范、机制健全、效果明显,体现区域性、行业性特点或企业(事业)特色,具有一定的推广借鉴意义。
三、评选程序
1、申报推荐: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可申报本级工会组织开展的劳动竞赛项目1-2项,并可推荐所属区域性、行业性、企(事业)单位工会开展的劳动竞赛项目1-3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