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全力配合自治区物价局适时适度疏导价格矛盾,继续完善电价改革机制,适时出台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政策。进一步深化水价改革,逐步在全市实行阶梯水价制度,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工作,适时调整天然气价格。(市发改委牵头落实)
(十三)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要求,并积极配合自治区物价局加强电煤价格的调控,进一步规范煤炭市场价格秩序,保持煤炭价格基本稳定。加强电价监管,稳定工业用电价格,减轻工业企业负担。努力保持化肥、种子等农资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保障市场供应。今年除国家出台的调价项目外,银川市从严控制出台提价项目。(市发改委、供销社分别牵头落实)
五、建立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确保困难群众生活
(十四)逐步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各县(市)区要在2012年上半年建立综合性价格调节基金,切实增强各级政府运用经济手段调控市场物价能力。用于平价商店建设的价格调节基金不低于总额的15%,用于支持生猪、牛羊、蔬菜等农副产品生产和流通的价格调节基金不低于总额的30%。(市发改委牵头,三区两县一市政府负责落实)
(十五)继续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明确启动、中止条件和联动方式,准确测算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合理确定价格补贴标准。研究制定以食品价格指数作为联动机制启动条件的方案。各县(市)区也要建立联动机制,除银川市补助外,各县(市)区要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及时发放生活补贴,确保困难群众生活不因物价上涨受到影响。进一步做好对大中专院校学生食堂价格补贴工作。(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教育局、国家统计局银川调查队配合,三区两县一市政府负责落实)
六、加大价格监督检查执法力度,大力整顿规范市场秩序
(十六)加强对以农副产品为主的人民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价格监管,严厉查处商贸流通企业哄抬物价、串通涨价、集中涨价、虚构原价、虚假折扣、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行为。对占据较多市场份额带有垄断性的大型零售企业顶风违规收费、强行增加扣点等典型案件进行查处并予以公开曝光。及时发现和查处行业协会及经营者达成价格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价格垄断、强制交易行为。(市发改委牵头,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