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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银川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


  8.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推广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新技术和新方法,推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提供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加大避孕知识宣传力度,提高妇女自我保护意识和选择科学合理避孕方式的能力,预防和控制非意愿妊娠和人工流产。强化男女共同承担避孕节育的责任意识,宣传男性避孕节育产品,动员男性采取节育措施,提高男性避孕方法使用比重。

  9.提高妇女精神卫生服务水平。建立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精神卫生防治和康复服务网络。针对妇女生理和心理特点,开展咨询和服务。加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医疗保健机构人员精神卫生知识培训。开展妇女产后抑郁症预防、早期发现及干预。

  10.加强流动妇女卫生保健服务。完善流动妇女管理机制和保障制度,逐步实现流动妇女享有与流入地妇女同等的卫生保健服务。加大对流动妇女卫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力度。

  11.引导和鼓励妇女参加经常性体育锻炼。加强对妇女体育健身活动的科学指导,提高妇女健身意识。积极发展城乡社区体育,鼓励妇女参与全民健身运动。加强对老年妇女、残疾妇女体育活动的指导和服务。

  12.各级政府划拨专项经费,每两年给农村及城市生活困难育龄妇女(低保育龄妇女)做一次免费妇科病检查,有效预防育龄妇女常见病的发生。

  (二)妇女与教育

  主要目标:

  1.教育工作全面贯彻性别平等原则。

  2.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5%,女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

  3.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女童平等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消除女童辍学现象。

  4.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

  5.高等教育毛入学率高于自治区平均水平,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高等学校在校生中男女比例保持均衡。

  6.高等学校女性学课程普及程度提高。

  7.提高女性接受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的比例。

  8.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高于国家平均水平。

  9. 不断降低女性青壮年文盲率,大力开展妇女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妇女致富能力。

  10.性别平等原则和理念在各级各类教育课程标准及教学过程中得到充分体现。

  策略措施:

  1.在教育法规、政策和规划的制定、修订、执行和评估中,增加性别视角,落实性别平等原则。

  2.切实保障女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资助贫困家庭女童和残疾女童接受学前教育。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多形式增加农村学前教育资源,保障留守女童、移民地区女童接受学前教育。

  3.确保适龄女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加大对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家长保障女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守法意识和自觉性。

  4.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加大对贫困女学生的资助力度,扩大普通高中家庭贫困女学生资助面,逐步实行免费中等职业教育,保障未升入高中的女生在就业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

  5.提高女性接受高等教育的水平。采取积极措施,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提高女性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多渠道、多形式为贫困和残疾女大学生提供资助。

  6.满足妇女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坚持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为妇女接受职业教育提供更多的机会和资源。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妇女和残疾妇女接受职业教育。为失学大龄女童提供补偿教育,增加职业培训机会。关注失业妇女及残疾妇女职业教育。

  7.提高妇女终身教育水平。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为妇女提供多样化的终身教育机会和资源。鼓励妇女接受多形式的继续教育,支持用人单位为从业妇女提供继续教育的机会。提高妇女利用新型媒体接受现代远程教育的能力。

  8.促进妇女参与社区教育。整合、优化社区教育资源,发展多样化社区教育模式,丰富社区教育内容,满足妇女个性化的学习和发展需求。大力发展社区老年教育,为老年妇女提供方便、灵活的学习条件。

  9.继续扫除妇女文盲。创新和完善扫盲工作机制,制定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加大扫除女性青壮年文盲工作力度。通过组织补偿学习,深化扫盲和扫盲后的继续教育,巩固发展扫盲成果。

  10.加大女性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完善科技人才政策,探索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女性科技人才培养体系。依托国家重点实验室、重大科研项目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聚集、培养女性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

  11.加强妇女理论研究和高等学校女性学学科建设。在全市社科、科技经费等方面增加社会性别和妇女发展的相关项目和课题,推动妇女理论研究。提高女性学学科等级,鼓励高等学校开设女性学专业或女性学课程,培养女性学专业人才。

  12.实施教育内容和教育过程性别评估。在课程和教材相关指导机构中增加社会性别专家。在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中充分体现社会性别理念,引导学生树立男女平等的性别观念。

  13.提高教育工作者的社会性别意识。加大对教育管理者社会性别理论的培训力度,在师资培训计划和师范类院校课程中增加性别平等内容,强化教育管理者的社会性别意识。提高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决策和管理层的女性比例。

  14.均衡中、高等教育学科领域学生的性别结构。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弱化性别因素对学生专业选择的影响。采取多种方式,鼓励更多女性参与高科技领域的学习和研究。

  (三)妇女与经济

  主要目标:

  1.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劳动权利,消除就业性别歧视。

  2.妇女占从业人员比例保持在40%以上,城镇单位女性从业人数逐步增长。

  3.男女非农就业率和男女收入差距缩小。

  4.技能劳动者中的女性比例提高。

  5.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35%以上。

  6.保障女职工劳动安全,降低女职工职业病发病率。

  7.确保农村妇女平等获得和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8.妇女贫困程度明显降低。

  策略措施:

  1. 保障妇女平等就业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国家、自治区及银川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制定和完善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发展、平等享有劳动权利的法规政策,确保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有效服务。

  2.消除就业性别歧视。除法律规定不适合女性的工种和岗位外,任何单位在录用人员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女性或提高录用标准,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或以其他方式变相限制女性结婚、生育。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

  3.扩大妇女就业渠道。推进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完善妇女创业扶持政策,采取技能培训、规费减免、跟踪指导等措施,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小型、微型企业,多渠道开发妇女就业岗位,增加妇女就业机会。

  4.促进女大学生充分就业。加强面向高校女大学生的就业培训和服务,引导女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就业观。完善女大学生自主创业扶持政策,开展女大学生自主创业培训,促进帮扶女大学生创业。

  5.为就业困难妇女创造有利的就业条件。政府公益性岗位向就业困难妇女倾斜,扶持大龄、残疾等就业困难妇女就业;贯彻法律规定,支持妇女生育后重返工作岗位;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就业扶持政策,鼓励失业妇女创业和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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