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活动内容
(一)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我厅将委托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继续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相关执法人员的继续教育。
2.我厅将在今年6月组织2010年以来所施工、监理的工程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3.继续组织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4.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以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中普及建筑施工安全法制知识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干部职工“安全生产、和谐发展”的观念。
(二)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
1.专项治理范围:
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重点是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市政桥梁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及工业园、开发区、城乡结合部的在建工程。
2.专项治理内容:
在巩固2011年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的基础上,2012年在全省开展以预防高大支模支撑体系坍塌、建筑起重机械倒塌和高处坠落三类事故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内容包括:
一是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的通知》(建质〔2012〕6号)的精神,重点是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暂行办法》、《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暂行办法》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