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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行政审批三减两提高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行政审批减费用

  按照近期国家、自治区有关取消、暂免收费政策的规定,重点对我市“惠及民生、扶助小微企业发展、收费价格低、基本无收费”的收费项目进行清理,确定23个部门28个收费项目实行取消、暂免、长期停收。

  1、国家、自治区明确取消的收费项目(5个部门6项)

序号

执收单位

收费项目

1

市房产交易中心

利用城建档案收费

2

《商品房买卖合同》

3

市疾控中心

预防性体检费

4

市环境监测站

环境监测服务费

5

市消防支队

消防人员安全培训费

6

市建设局

建筑市场管理费



  2、国家、自治区明确规定暂免三年的收费项目(7个部门8项)

序号

执收单位

收费项目

1

市工商局

企业注册登记费(小微企业)

2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税务发票工本费(小微企业)

3

市质量技术

监督局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工本费

4

组织机构代码数字证书费

5

组织机构代码数字证书费年检第二年至第四年每年

6

市土地权属中心

土地登记费

7

市人才交流中心

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收费

8

市卫生监督所

餐饮从业人员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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