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关于本市基本医疗保险2009医保年度转换有关事项的通知

  2009医保年度城保参保人员“三项标准”

参保对象

门急诊

自负段标准

(元)

统筹基金

起付标准

(元)

统筹基金

最高支付限额

(元)

在职职工

1500

1500

70000

退休 人员

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

300

700

70000

2001年1月1日后退休

700

1200

70000



  三、关于住院和家庭病床费用结算
  对于2009年3月31日之前已办妥出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下同)手续的参保人员,各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在3月31日之前进行出院费用网上结算。

  对于2009年3月31日前住院或开设家庭病床时间已满6个月的参保人员,各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在3月31日之前进行在院或在床的网上结算。

  四、关于暂停联网结算

  为配合2009医保年度转换工作,本市医保计算机系统将于2009年3月30日、31日和4月1日部分时段内暂停联网结算。

  暂停联网结算的具体时间如下: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