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农业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创新管理体制,提高人员素质,力争用两年左右时间在全市普遍健全涉农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逐步建立村级服务站点。支持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经纪人、农业龙头企业等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加快专业性研究机构建设,鼓励发展农资连锁经营。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加大设施投入,改善综合服务,增强流通能力,提高流通效率。加强农产品产销对接,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直接向超市、社区菜市场和便利店配送农产品,加快推进“农超对接”试点工作。
(六)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围绕举办上海世博会,建设重点生产基地,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严格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全程监控,切实落实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加工、销售各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确保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对进入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严格准入制度,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确保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继续加强农产品生产环境监测、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和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健全村级动物防疫员、植保员和质量安全信息员队伍。继续搞好各类农产品认证,推动农产品商标发展,依法保护农产品注册商标、地理标志和知名品牌。
五、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
加大公共财政统筹力度,全面提高公共财政保障农村公共事业水平,进一步扩大农村优质社会事业资源的供给,加快推进优质社会事业资源向农村倾斜,大力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使广大农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一)繁荣发展农村文化事业。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农村文化建设全过程。广泛开展文明家庭、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志愿服务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培养农民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推进农村文化惠民工程,加快形成完备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传承和发展优秀乡土文化,重视农村历史建筑和文物保护,营造富有地方特色的人文环境。
(二)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加快推进农村基础教育设施建设,巩固和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以公办学校为主,依法保障来沪务工人员同住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加大郊区农村幼儿园园舍建设力度,适应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的需要。积极发展农村特殊教育。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加大对农村职业教育的投入,加强农村职业教育试训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大对郊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保障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平等就学、完成学业。办好乡镇成人中等文化技术学校,加强农民技能培训,大力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切实保障农村教育投入。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辐射的力度。对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农林水专业工作一定年限的学生,实行补贴学费的优惠政策。健全城乡教师交流机制,鼓励中心城区学校校长、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援教育工作。逐步提高农村教师工资待遇,改善农村教师工作条件,不断提高农村教师素质,为全面、有效实现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