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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

  (九)高度重视,加强对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领导。各区县要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教育发展规划,切实承担起推进辖区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围绕实现全市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结合各自职能对各区县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给予指导和支持。市教育局负责全市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统筹与调度,做好各区县工作方案的审核与指导。市发展改革委要将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列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推动建立各类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的机制。市财政局要建立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规范和完善教育经费转移支付制度,统筹城乡和区域义务教育发展,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要进一步加强有利于教育均衡发展的教师队伍建设政策的研究,在教师招聘、职称评定、福利待遇等方面对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给予倾斜。各区县政府要结合区县教育现代化建设,制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计划和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年度,落实到各部门,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做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各区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计划和实施方案请于3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汇总后报省教育厅备案。各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跟踪掌握工作进度,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实际困难。
  本意见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3月31日。

  附件:淄博市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计划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三月一日

  淄博市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计划

序号

项目

任务

完成时限

1

制定实施方案

拟定全市及各区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2012年2月

2

进行工作部署

召开全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动员会议

2012年3月

3

建立工作机制

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调度机制和工作进展通报机制,每月一调度,每月一通报

2012年4月

4

义务教育均衡水平首次测查

结合区县教育现代化建设测查,同步对各区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初步测查

2012年11-12月

5

验收首批达到均衡的区县

对张店区、淄川区、周村区、临淄区、桓台县、高新区均衡发展情况进行评估验收

2013年2-3月

6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场会

组织各区县交流、研讨推进均衡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

2013年4-5月

7

义务教育均衡水平二次测查

结合区县教育现代化建设测查,同步对各区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第二次测查

2013年11-12月

8

验收第二批达到均衡的区县

对博山区、高青县、沂源县、文昌湖旅游度假区均衡发展情况进行评估验收

2014年2-3月

9

理论研讨会

总结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经验,提炼形成淄博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理论体系

2014年7-8月

10

义务教育均衡水平三次测查

结合区县教育现代化建设测查,同步对各区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第三次测查

2014年11-12月

11

义务教育均衡水平四次测查

结合区县教育现代化建设测查,同步对各区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第四次测查

2015年11-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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