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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韩海波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王一敏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不再担任该局副科级干部职务;

  李树华不再担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王海文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管理处主任(副科,试用期一年);

  王天印任县教育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该局副局长职务;

  苏成悦任县教育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县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副科级督学职务;

  陈建强任县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副科级督学,不再担任县教育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郭建利任县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邵沐江任县卫生局副局长(正科);

  黄 忠任县卫生局副局长(正科);

  刘春荣任县卫生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该局副局长职务;

  李朝晖不再担任县卫生局副局长职务;

  陈文明任县红十字会副会长(试用期一年);

  于海奇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该局副局长职务;

  何义军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不再担任该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林海燕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正科),不再担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科级干部职务;

  马永玲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该局副局长职务;

  张鹏云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董万金任县农村经济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朱彩华任县农村经济管理局副主任科员;

  宋立峰任县矿业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贾宝民任县城市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县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办公室、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张绍义任县城市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县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办公室、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张少书不再担任县商务局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陈焕民不再担任县青龙河流域开发管理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孙海明不再担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科员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刘玉轩不再担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李宗民试用期满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援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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