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汕头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汕头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汕府办函〔2012〕5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部门间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切实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市政府决定建立汕头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架构
  总召集人:郑通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召集人:张胜光(市政府副秘书长)、吴先宏(市安监局局长),成员由市安监局、卫生局、人社局、发改局、经信局、公安局、财政局、住建局、环保局、工商局、总工会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安监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安监局、卫生局、人社局分管领导兼任。(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具体名单见后)。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与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联络工作。
  联席会议成员以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部门(单位)提出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联席会议职能
  (一)督促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重大决策;
  (二)分析职业病危害形势和职业卫生安全监督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协调讨论并提出事关全市加强职业病防、治、保工作的有关对策和措施;
  (四)组织开展全市性或涉及多行业、多部门的职业卫生监管联合执法、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
  (五)通报全市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情况和相关信息,促进部门间协作配合,齐抓共管,信息共享。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市安监局
  1、起草职业卫生监管有关法规,制订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管相关规章。依据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组织拟订全市用人单位职业危害因素工程控制、职业防护设施、个体职业防护等相关规定。
  2、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督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