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经济管理努力实现全年奋斗目标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2、对主导企业落实领导挂钩制度。各区县要对本区域“三上”企业进行分类排队,根据规模不同分级实行领导挂钩制度,帮助指导企业切实解决网报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3、加强培训。各区县要不断加强对本区域“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统计业务人员的培训,从源头上提高数据报送质量。
  4、加强统计巡查、执法检查。各级统计部门要针对企业联网直报的实际情况,加强统计巡查和执法检查,有效遏制拒报和不按实上报统计数据行为,力求统齐统全统计数据,真实反映汕头经济发展水平。
  (四)加强重点企业数据管理
  1、分类排查确定重点对象。市统计局每季度对所有联网直报企业做好分类排查工作,确定重点跟踪服务对象。分类排查的基本原则为:①去年生产规模达亿元产值以上工业企业、前50位贸易企业;②所有上市公司;③八大支柱产业中各产业全市排名前20位企业;④上季度总量同比变动幅度较大企业;⑤上季度纳税申报额及增幅较大企业;⑥上季度用电量增幅较大企业;⑦拥有名牌产品、著名商标企业但上季数据出现异常企业。
  2、做好企业关联性指标的比对。由市统计局向税务、供电、经信、外经贸、工商等部门提供所有“三上”企业名单,各相关部门根据市统计局提供的名单,及时向统计局提供每个企业上季度的国地税纳税申报额、用电量及其他相关生产经营信息资料,市统计局根据各部门所提供的资料进行比对分析,分类排队,为确定重点跟踪服务对象提供依据。
  3、市统计局确定重点跟踪服务企业对象后,下发各区县,由各区县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落实跟踪服务和指导,规范企业统计工作,纠正漏报、瞒报行为。
  4、从第二季度起,每季度开展一次摸查跟踪服务工作。今年后三个季度分别定于5月、7月、10月进行。
  5、认真落实规模(限额)以上企业培育计划。各区县要按照汕府办〔2012〕28号文要求,加强统计、税务、供电、工商等部门数据比对,挖掘培育一批企业在第四季度向国家统计局申报,纳入“三上”企业基本单位名录库,在明年开始正常上报企业数据,壮大全市“三上”企业规模。
  (五)建立督查通报制度
  1、建立全市督查通报制度。市政府每季对各区县、各部门完成主要经济指标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和通报。市发改局每月通报各区县、各部门落实倒逼计划进度情况。
  2、建立约谈制度。各区县政府要全面及时掌握本辖区各街道(镇)和相关部门经济任务完成进度,并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实行约谈。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