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切实提高执法工作质量。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严肃执法纪律,细化执法程序,做好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建立健全行政处罚执行机制,督促有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要求,确保执法到位。
(三)提升执法工作保障水平。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装备投入,落实执法所需经费,为执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四)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建立完善多部门联合打非工作机制,依法强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和厉行问责的惩治措施。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工作衔接,对执法过程中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对打非工作不力的乡镇和部门负责人,要按规定严肃处理。
五、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水平
(一)加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快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救援训练基地)建设进度。完善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和资质管理,开展质量标准化达标检查,健全应急救援队伍调用及有偿服务相关制度。完成县应急平台应用系统安装、调试、验收,建立完善县安全生产应急资源数据库。
(二)强化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对现有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进行梳理,及时进行修订,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完成部门和企业的应急预案评审备案工作。组织开展好应急演练活动。
(三)严格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加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建档、备案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信息系统。督促企业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资金投入,将企业重大危险源集中监控系统与远程监测预警系统的联网作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的重要内容。制定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规定,年底前建立重大危险源远程监控与手持移动终端巡检相结合的监控网络。
六、切实加强职业健康监管
(一)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加强职业健康培训。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须经专门培训合格并取得《河北省职业健康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二)加强监管机构建设。加强职业健康监管队伍建设,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及时完成监管职能划转,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