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提高贫困地区出生人口素质。全面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健康促进、优生咨询活动,大力推进母亲健康工程和优生促进工程,全面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着力提高贫困地区出生人口素质。
(三)加强贫困地区人口计生服务能力建设。把贫困地区人口计生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之中,统筹考虑,全面规划。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县、镇计生服务站建设,更新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设备。配置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加强基层技术服务人员的技术培训,推进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利用人才振兴计划,充实基层技术力量。
(四)做好移民搬迁优惠计生家庭。认真贯彻落实《陕南秦巴山区移民搬迁规划》、《白于山区扶贫移民搬迁规划》、《黄河沿岸土石山区扶贫移民搬迁规划》,将计划生育贫困家庭优先列入搬迁范围。
(五)实施贫困计划生育家庭大学生助学项目。要将已制定的对独生子女户、双女户家庭子女考入大学,政府给予奖励的政策规定与省扶贫办实施的贫困大学生助学项目相结合,凡被高职以上院校列入国家计划内招生并报到就读的独生子女户、双女户贫困家庭应届本科生和大专生,由农村贫困大学生助学项目给予资助。优先安排计生家庭子女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基层计划。
(六)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创业工程与扶贫产业开发项目相结合。要把计划生育家庭创业工程与扶贫产业开发项目相结合,使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同时能享受到计划生育家庭创业工程及扶贫开发项目的扶持。互助资金要优先吸收更多的计划生育家庭参加农民互助协会,利用协会人、财、物和技术优势,帮助计生家庭自我滚动,自我发展。
(七)扶贫培训计划优先安排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子女。抓好雨露计划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独生子女户、双女户贫困家庭的子女优先参加培训。凡计生部门组织的培训,每人每月多补助生活费50元。凡被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录取的给予定额学习生活补助。
(八)对基层计划生育做得好的加大扶持力度。加强人口计生工作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的目标责任考核,按照考核结果,对达到优质服务先进县、综合改革示范县、诚信计生示范县标准的贫困县,在扶贫资金方面优先安排,并给予适当增加;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落实好的县,在下年度确定扶贫资金规模时予以增加。连续三年完成人口计生目标责任考核任务的村,在实施整村推进扶贫项目时,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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