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以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6号,以下简称《通知》)及《
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
《规范》)为依据,
《规范》与《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通知》为准。
按照《通知》、
《规范》规定的工作流程和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内外业核查、查处整改、督查和验收,填报相关表格数据,确保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切实提高执法检查效果。
四、工作安排
各乡镇要抓紧制定本乡镇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结合“双打一治”专项行动,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认真查处、整改,力争在二次上报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前,依据有关政策要求,将能变更的土地疑似违法用地图斑进行变更,最大限度地减少疑似违法用地图斑数量。
(一)4月30日前。各乡镇要结合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对土地变更调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图斑、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图斑进行认真核实、查处、整改。
(二)5月1日至6月15日。以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为依据,各乡镇在前期掌握的情况基础上进一步开展核查、查处和整改工作。根据核查成果,填写《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对立案查处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填写《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县政府抽调相关人员组成督导组,对各乡镇核查、查处、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针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
在此期间,迎接省国土资源厅督查组督查,督查重点是违法用地拆除复耕、整改查处到位情况。各乡镇要于5月30日前向县卫片办报送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初步数据成果(只报电子数据)。6月10日前,县卫片办要将初步数据成果审核汇总后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