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推动产业转移升级攻坚战中为关停并转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提供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有关问题的意见
(桂政办发〔2012〕4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以环境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2〕9号),促进我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的顺利实施,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关停并转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
以环境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是确保我区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做好关停并转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的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不仅关系我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的顺利实施,也关系企业职工、失业人员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为关停并转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的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
二、基本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协调推进,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做好关停并转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工业与信息化部门牵头组织实施,为关停并转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
三、工作措施
(一)扎实开展调查摸底。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失业预警和职工安置工作,及时掌握在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中关停并转企业的岗位变化情况。对参保失业人员按月发放失业保险金;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失业人员,由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免费进行失业登记,并对失业人员的技能状况和就业愿望等开展调查,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做好公示、认定工作,做到“五清四明”:即人员底数清、技能状况清、文化程度清、家庭人口清、收入情况清;择业意愿明、培训专业明、就业意向明、公示结果明。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主动与各类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联系,掌握企业用工需求,建立企业用工岗位资源库,为失业人员再就业做好岗位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