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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十一)加强“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十二五”规划》信息化支撑体系建设的实施工作,建立和完善自治区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升级自治区政务服务及监察通用软件,建立标准化数据交换模式,基本实现政务服务及监察通用软件与各级各部门行政审批业务系统的对接和业务办理的协同。整合政务服务资源,扩大行政审批信息共享,推行窗口服务扁平化模式,结合“一服务两公开”向基层延伸,不断完善“一服务两公开”基层信息化应用平台建设和应用。加强全区政府专网和政务服务专网运行保障工作,进一步提高自治区、市、县(市、区)三级联网的政务服务网络管理和应用水平。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在全区范围推广应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开展政府网站在推进“一服务两公开”方面的评比活动,将政府网站建成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发布政府信息、提供在线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平台和窗口,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政府公信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政府网站工作水平。推进云计算与数据灾备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建设区域性数据中心,为全区数据交换与信息共享以及应用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十二)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自身建设。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完善政务服务中心规范管理制度,积极引导和培养政务服务干部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勇当“团结和谐、爱国奉献、开放包容、创新争先”广西精神的宣传者、实践者,努力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2012年,自治区将组织开展全区政务服务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活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一服务两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研究部署。各级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要听取一次“一服务两公开”工作汇报,“一服务两公开”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行政首长是第一责任人,政府常务副职要亲自抓、抓督促、抓落实。要落实“一服务两公开”工作机构责任,协助党委和政府指导、协调“一服务两公开”各项工作。要加强制度建设,为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提供制度保障。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级发改、规划、国土资源、住建等部门要大力支持政务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在规划实施、项目审批、建设选址、土地供应、配套设施等方面予以保障。财政部门要不断加大投入,确保各项建设和工作经费到位。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编制部门要想方设法解决好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问题。法制部门要组织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各审批职能部门要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宣传部门要根据自治区统一部署,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宣传力度,为“一服务两公开”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绩效考评部门要加大对“一服务两公开”工作的考评力度。实行双重管理和垂直管理的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一服务两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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