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2〕3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2 年全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2012年全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2012年全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以下简称“一服务两公开”)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提升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为重点,推进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十二五”规划》,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和规范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努力使我区审批环节更少、行政效率更高、投资环境更优、企业群众更满意,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优良的发展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全面推进《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十二五”规划》的实施。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十二五”规划》要求,制订该规划的实施方案,统筹推进自治区规划的顺利实施。要抓紧完成本级的《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并把其列为本级“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明确专门的分管领导,组建得力的工作班子,加快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各地要认真总结本地区“一服务两公开”工作成效,研究提出本地区“十二五”时期“一服务两公开”工作的发展思路、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使规划真正做到起点高、内容新、亮点多。特别是,要以本级规划编制实施为契机,进一步解决如政务服务基础设施落后等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级人民政府要在2012年6月前完成本级政府《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公布实施。
(二)认真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管理办法》。要按照《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推动各级各部门严格贯彻落实,实现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要统一规范自治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政务服务中心(站)的名称、场所标识、进驻部门、办理事项和运行模式,完善相关政策规定和管理措施,促进政务服务均等化、规范化、高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