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贵阳市重大危险源执法检查的通知
(筑安监发〔2012〕67号)
各区、市、县安监局,金阳新区安监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和国家、省、市相关工作安排,进一步推动我市企业开展重大危险源调查、登记、建档和监测监控工作,市安监局决定组织开展贵阳市重大危险源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开展执法检查,了解全市重大危险源状况,督促企业开展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和监测监控工作,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状况稳定,严防事故发生。
二、检查方式
市安监局会同各区(市、县)安监局及有关专家组成检查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方式进行。
三、检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存在重大危险的企业。
四、检查内容
(一)了解全市重大危险源状况;
(二)开展重大危险源调查的情况;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登记的情况;
(四)重大危险源建档和监测监控的落实情况。
五、检查时间
2012年4月下旬-5月下旬,各区(市、县)原则上检查一天,检查1-2家企业,具体日程安排见附表,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六、检查要求
(一)各区(市、县)要高度重视重大危险源执法检查,并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全面推动辖区内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的开展。
(二)要认真对照检查内容和要求,深入细致地开展检查,严格按照法规、标准和程序进行,防止走过场,确保工作实效。
(三)在执法检查过程中要做好记录,及时收集、反馈信息,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步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联系人:张世忠,联系电话:7989146、18985550285
附件: 2012年重大危险源执法检查日程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