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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保障住房“十二五”建设发展规划》的通知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保障住房“十二五”建设发展规划》的通知
(围政通〔2012〕16号)


县政府有关部门: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保障住房“十二五”建设发展规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落实。

  二0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保障住房“十二五”建设发展规划

  为解决我县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根据省、市住房保障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基本情况

  到2010年底,围场县城总人口达9.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6.7万人;县城规划区总面积达25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为7.3平方公里。现有廉租房2处,294套,另2处廉租房在建,2011年度入住;享受住房租赁补贴的1400户。2010年城镇新就业的无房户为150户,城镇低收入(2010年城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1061元∕年的0.8倍以下)住房困难家庭1500户,城镇中等偏下收入(2010年城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1061元∕年的1倍以下)住房困难家庭2200户。

  二、规划原则

  1、统筹与集约。合理利用有限的城市土地资源,科学规划,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居住条件。

  2、协调发展。强化宏观调控,新增商品住房市场与存量住房市场相协调,确保总量平衡,优化住房供应结构。

  3、保障和发展相结合。以保障为主线,合理确定住房建设规模和住房结构,满足不同层次居民基本住房需求。

  4、可操作性。以现有政策为依据,在技术上与相关规划或计划相衔接,使规划更具有现实性和可操作性。

  三、范围和期限

  规划范围是围场县城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

  本次规划期限为2011-2015年。

  四、主要目标

  在“十二五”期间,以多渠道提高居民住房能力,建立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为目标,通过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廉租住房、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限价商品房、实施各类棚户区改造及农村危房改造等工程建设项目,建立准入分配机制,逐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逐步解决城市特困家庭和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力争到“十二五”末城镇居民住房保障覆盖面达到20%。具体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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