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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的通知

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2年5月17日)


各乡镇(城区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县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确保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宣传的权威性、时效性、安全性和可靠性,充分发挥网站对外宣传的窗口作用,及时报道我县经济社会建设取得的新成果,让外界了解宽城、关注宽城、投资宽城,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将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各乡镇(城区街道)、县直各部门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为遵循,必须坚持“公正、公平、便民”的基本原则和“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规定,依法、有序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公共领域管理及公众需求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二、规范信息报送和审校发布

  (一)各信息发布单位为责任单位,要建立信息公开责任制,明确信息报送工作的主管领导和责任人,指定专人(信息员)负责发布信息的修改、传输和更新等工作,并将相关人员名单报县政府办公室信息科备案(联系人:玄丽舞联系电话:6862043)。

  (二)信息报送遵循统一组织,分头管理,文责自负的原则。各单位负责确定并上报拟公开信息(文字、图片),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发至县政府办公室信息科邮箱(kcwzxx@126.com),县政府办公室信息科对拟公开信息进行审核,经主管领导审核签批后进行发布。各单位要对上报信息及时存档,每周五将本周发布信息经主要领导签字后报政府办信息科备案。

  (三)各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制定信息发布的审核制度,规范上网信息发布工作,严禁涉密信息上网。

  (四)县政府办信息科将对各单位报送信息数量进行统计,并对信息质量进行评审,将结果定期在政府网站上公布。

  三、加强领导,规范管理,确保信息安全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发布宣传工作,加强对信息发布工作的领导,增强责任意识,提高信息质量和水平。信息发布要充分展示宽城精神,塑造宽城形象,注重社会效益。切实把政府网站建设成为对外宣传宽城、发展宽城的窗口,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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